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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泉观点(0925)

更新时间:2017-09-25 14:45:01点击次数:1023次字号:T|T

        上周市场缩量调整,短期回调压力仍存。全周上证指数下跌0.03%,深证成指上涨0.06%,中小板指数上涨0.49%,创业板指数下跌0.49%,沪深300指数上涨0.17%。总体上看,市场成交明显萎缩,观望情绪浓重。国庆长假将至、“十九大”召开在即,市场存量资金博弈气氛愈重。热点方面,题材板块虽此起彼伏,包括半导体芯片、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等,但是延续性都不强,暂未能形成新的主流热点来引领市场

  (转载于华尔街见闻)

  

    本周展望,有如下几个方面影响因素需重点关注

          1、本周是中秋、国庆双节长假前一周,由于假期较长,且近期海外地缘政治等不确定性因素较多,预计市场谨慎氛围仍将持续发酵;

          2、上周末多地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且多地银行房贷利率有所上调。十一黄金周前,房地产调整政策再度升级,彰显打击投机,让房子回归居住本源的政策基调。后期仍需观察政策对地产销售、整体库存及产业链相关上游产业的影响。

          3、上周美联储FOMC会议结束,维持利率区间不变而年底或再加息一次的预期,并如期公布缩表计划。美联储缩表行动对金融市场的中期影响将产生极大不确定性,核心变量还是美元走势,并将进一步影响全球资本配置的选择。

 

        投资策略上,节前市场谨慎气氛愈浓,指数短期仍有调整压力。操作上建议适度控制仓位,耐心把握三季报及年报基本面向好的行业龙头个股的投资机会,继续重点关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细分及三季报及年报业绩有超预期提升的科创龙头

慧泉资本

(编辑:hq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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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及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募集机构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一)公开出版资料;

(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

(三)海报、户外广告;

(四)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

(五)公共、门户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

(六)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

(七)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八)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慧泉基金谨遵《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私募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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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

(七)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八)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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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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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您是否知悉: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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