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展示

details

网站公告:测试信息来自互联网,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慧泉研究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慧泉视点 > 慧泉研究 > 正文

慧泉观点(1218)

更新时间:2017-12-18 13:11:52点击次数:970次字号:T|T

         上周市场依旧维持弱势震荡,全周上证指数下跌0.73%,深证成指上涨0.58%,中小板指数上涨0.56%,创业板指数下跌0.46%,沪深300指数和上证50指数分别下跌0.56%和1.58%。盘面上,金融等权重股表现疲弱,直接拖累指数重心下移。市场交投清淡但并非毫无亮点,大数据、云计算、创新医疗等板块的上涨表现出一定的持续性。整体上看,市场短期受制于资金面扰动,而随着年底大机构的调仓进入尾声,市场休整也将步入后期。中期看,上市公司盈利持续增长仍是A股上涨的核心推动力


(转载华尔街见闻)


        展望本周,重点关注以下事件

          1、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据报道,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于12月18-20日召开。市场预计,明年的经济工作重点将围绕稳投资和促消费展开,全年经济增速或达到6.7%。而除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质量发展,预计还有诸多热点,如发展直接融资、防范金融风险、减税降费、加快住房制度改革以及推进国企混改。但由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十九大时间相近,此次会议主题大概不会突破十九大对经济定调的框架

          2、资管新规征求意见期结束。对于这份由央行牵头,银证保三会及外汇局联合公布的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市场反馈意见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打破刚性兑付、过渡期时间安排、标准化资产的认定及非标期限错配的后续规则等方面。总体而言,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的态度明确,但是工具和手段的使用方面仍会考虑市场影响。短期看,新规的正式公布将首先影响市场情绪,并随着配套细则的陆续出台将持续至明年一二季度;而中长期看,在资管整体规则调整过程中,机构配置偏好和行为会出现改变。

          3、海外方面。上周美联储如期加息,并预计2018年将加息三次。同时,美国税改法案准备收官。据美国媒体报道,上周美国参众两院的谈判代表已就税改立法达成了原则性协议,并且准备在本周付诸全体表决。美国是否能迎来数十年来首次税改,进而引发全球主要经济体的竞争性降税,将对未来全球资本的流动带来深远影响。


        总体而言,短期市场受资金面制约,大盘于3250点至3300点区间仍有震荡。操作上合理控制仓位,关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资管新规正式出台对市场情绪的影响。继续重点关注业绩与估值匹配度较高大消费板块及代表未来产业方向的人工智能大数据环保新能源等板块,耐心把握优质龙头个股的布局机会。

慧泉资本

(编辑:hqadmin)
0 条评论
直接点击发布即可作为游客留言。
C慧泉资本有限公司 Copyright©2015 版权所有     |     粤ICP备15088542号

     客服电话:020-37028680     深圳前海慧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ICP备案号:粤ICP备15088542号    

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及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募集机构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一)公开出版资料;

(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

(三)海报、户外广告;

(四)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

(五)公共、门户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

(六)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

(七)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八)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慧泉基金谨遵《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私募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提示,并注册成为慧泉基金特定的合规投资者,方可获得慧泉基金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

我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
用户登录
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及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募集机构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一)公开出版资料;

(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

(三)海报、户外广告;

(四)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

(五)公共、门户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

(六)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

(七)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八)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慧泉基金谨遵《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私募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提示,并注册成为慧泉基金特定的合规投资者,方可获得慧泉基金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

我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
用户注册
注册即表示您同意《慧泉基金服务协议》
已有账号?立即登录 >>
合格投资者会员注册问题
1、请问您是个人投资者还是机构投资者?
个人 机构
2、您是否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您是否知悉: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金融产品,或者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非法拆分转让,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机构应当确保投资者已知悉私募基金转让的条件。投资者应当以书面方式承诺其为自己购买私募基金,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基金。"
4、您是否知悉: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
5、您是否知悉: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私募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注册提示,并申请注册成为我司特定的合规投资者,经我司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我司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
修改密码
您己注册成功
感谢您的注册
密码修改成功!
对不起!
您目前还不符合中国证券基金协会所设定的合作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