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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泉观点(0305)

更新时间:2018-03-05 13:57:57点击次数:982次字号:T|T

        上周大盘随海外市场波动再次出现震荡,但受“新经济”政策利好刺激的中小创成长股出现明显上涨市场呈现明显分化格局。全周上证指数下跌1.05%,深证成指上涨1.81%,中小板指上涨2.35%,创业板指数上涨6.18%,沪深300指数和上证50指数分别下跌1.34%和3.14%。短期市场风格偏向成长,直接原因是“两会”窗口关于“新经济”的政策利好催化,实质则是在传统蓝筹板块和成长板块的估值匹配度趋近的背景下市场对去年极端“一九行情”的修复。中期看,企业盈利保持较高增长仍是决定市场趋势向上的核心因素,未来市场风格将趋于均衡。

 

        展望本周,市场将正式进入“两会”时间,国内政策维稳意图明确,但仍需密切关注美股动荡及中美贸易冲突升级的引发的结构性风险。除此之外,本周需关注的点还包括:

          1、2月份宏观经济数据逐步公布。本周三、周五、周六,将分别公布2月份外储数据、进出口贸易数据及通胀数据。2月份受春节因素影响,预计各主要数据将有所波动,但整体宏观经济韧性依然较强

          2、关注上市公司年报及一季报预期。再次强调注重公司估值与盈利增长持续性的匹配。近期成长股行情也将主要是成长龙头的行情,非龙头公司的反弹并不具备可持续性。

          3、海外方面。日本、欧洲及澳大利亚将在本周公布去年四季度GDP终值。日本央行、欧洲行业、澳洲联储及加拿大央行将公布最新利率决议。美国则将公布非农就业数据,美联储亦将在周四公布经济褐皮书。

 

        总体而言,市场现阶段内有支撑、外有压力,行情将以结构性机会为主。操作上重点关注代表战略新兴产业方向的大数据人工智能5G环保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等优质龙头个股的布局机会,中期仍看好价值蓝筹中的大金融和大消费板块龙头个股

慧泉资本

(编辑:hq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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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及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募集机构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一)公开出版资料;

(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

(三)海报、户外广告;

(四)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

(五)公共、门户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

(六)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

(七)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八)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慧泉基金谨遵《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私募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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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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