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展示

details

网站公告:测试信息来自互联网,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慧泉研究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慧泉视点 > 慧泉研究 > 正文

慧泉观点(1210)

更新时间:2018-12-10 11:41:00点击次数:1178次字号:T|T

        上周华为事件再度引发市场担忧,各主要指数冲高回落,量能逐日萎缩。全周上证指数上涨0.68%,深证成指上涨0.68%,中小板指上涨0.80%,创业板指上涨0.87%,沪深300指数和上证50指数分别上涨0.28%和0.11%。盘面上,受消息面影响的知识产权、汽车贸易及5G通信板块曾一度活跃,农林牧渔、建筑材料及公用事业全周涨幅居前,但非银金融及医药板块表现疲弱。短期看,中美贸易冲突风险处于缓和状态,但需跟进华为事件的进展,预计短期市场仍有反复,密切关注预计将于下周召开的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和本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期看,中美谈判进程仍存在反复的可能,市场担忧情绪始终存在,此外仍需关注国内经济下行风险及减税降费等实质性政策的推进

        展望本周,需重点关注的事件包括:

          1、11月份宏观数据揭晓。本周五国家统计局将公布11月份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宏观经济数据。此外,央行也将于本周公布11月份新增信贷、新增社融及货币供应量等金融数据。从已公布的11月份相关数据看,进出口数据双双放缓、外储回升汇率预期趋稳、CPI/PPI回落显示通胀压力边际缓解。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密切关注预计将于下周召开的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和本月将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寻找明确的政策方向。

          2、华为事件进展。周日外交部紧急召见美国驻华大使,就美方无理要求加方拘押在加拿大温哥华转机的华为公司负责人提出严正交涉和强烈抗议华为事件已上升至政治层面,势必将影响中美两国即将展开的贸易谈判。G20中美双方取得重要共识,近期继续发生冲突的风险有所缓解但并未完全消除,仍需留意后期谈判的进展及具体影响。

          3、海外方面。上周欧美股市再度大幅下挫,美债收益率倒挂带来的经济下行担忧及英国脱欧等问题困扰市场。本周,美国将公布通胀及零售方面的宏观数据。欧洲方面,周二英国议会将就脱欧协议进行表决,欧央行则将于周四宣布利率决议,市场关注欧央行货币政策正常化步骤。此外,OPEC+达成减产协议,关注油价反弹持续性。


        总体而言,短期市场受外围波动及华为事件影响仍将继续震荡,投资机会多以局部性的主题性机会和板块轮动为主。操作上仍建议灵活控制仓位,继续关注政策确定性强的通信、传媒板块,中期继续关注基本面优秀的消费白马股。

慧泉资本

(编辑:hqadmin)
0 条评论
直接点击发布即可作为游客留言。
C慧泉资本有限公司 Copyright©2015 版权所有     |     粤ICP备15088542号

     客服电话:020-37028680     深圳前海慧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ICP备案号:粤ICP备15088542号    

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及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募集机构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一)公开出版资料;

(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

(三)海报、户外广告;

(四)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

(五)公共、门户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

(六)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

(七)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八)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慧泉基金谨遵《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私募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提示,并注册成为慧泉基金特定的合规投资者,方可获得慧泉基金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

我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
用户登录
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及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募集机构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一)公开出版资料;

(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

(三)海报、户外广告;

(四)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

(五)公共、门户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

(六)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

(七)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八)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慧泉基金谨遵《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私募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提示,并注册成为慧泉基金特定的合规投资者,方可获得慧泉基金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

我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
用户注册
注册即表示您同意《慧泉基金服务协议》
已有账号?立即登录 >>
合格投资者会员注册问题
1、请问您是个人投资者还是机构投资者?
个人 机构
2、您是否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您是否知悉: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金融产品,或者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非法拆分转让,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机构应当确保投资者已知悉私募基金转让的条件。投资者应当以书面方式承诺其为自己购买私募基金,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基金。"
4、您是否知悉: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
5、您是否知悉: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私募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注册提示,并申请注册成为我司特定的合规投资者,经我司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我司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
修改密码
您己注册成功
感谢您的注册
密码修改成功!
对不起!
您目前还不符合中国证券基金协会所设定的合作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