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展示

details

网站公告:测试信息来自互联网,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慧泉研究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慧泉视点 > 慧泉研究 > 正文

01月07日策略周报︳上周市场先抑后扬,周五股指创新低后在大金融板块的带动下由弱转强。

更新时间:2019-01-07 15:11:00点击次数:1016次字号:T|T

        上周市场先抑后扬,周五股指创新低后在大金融板块的带动下由弱转强。全周上证指数上涨0.84%,深证成指上涨0.62%,中小板指上涨0.29%,创业板指下跌0.43%,沪深300指数和上证50指数分别上涨0.84%和0.94%。周五市场的反转主要受李总理视察银行发表的维稳言论和央行降准这两个利好刺激。券商板块成为护盘的主力,上周板块涨幅超过8%;军工、电气设备等热点亦有较强表现。短期看,市场有望维持偏强震荡格局。中期看,仍需关注中美贸易谈判进程、国内经济下行风险及减税降费措施的实际落地。


        展望本周,需重点关注的事件包括:

          1、中美将举行经贸问题副部级磋商。美国副贸易代表格里什将于1月7日至8日率领美方工作组访华,与中方工作组就落实两国元首阿根廷会晤重要共识进行积极和建设性讨论。近期中方已恢复对美大豆等产品进口及降低相关商品关税,在中美经贸问题上态度积极,以期在此前商定的90天期限内能够达成经贸协议,后期对中美谈判的进展仍需保持关注。

          2、重磅经济数据陆续公布。1月7日,外管局将公布12月份外汇储备数据;1月10日,统计局将于公布12月CPI、PPI数据;此外,央行已将于本周公布12月货币供应量、社会融资规模及新增人民币贷款等数据上周央行宣布降准1个百分点,目的在于疏通货币传导机制,解决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从近期经济数据和政策走向来看,降准之后逆周期调控政策仍将不断加码。

          3、关注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上市公司年报预报已拉开序幕,1月31日之前所有创业板公司的年报预告都将完成披露,届时不少创业板公司将会面临商誉减值和业绩不达预期的压力。对此仍需保持一定的警惕,有商誉减值风险、业绩承诺到期情况的公司要注意回避。

          4、海外方面。近期海外市场波动和反复较大,上周虽有所反弹,仍需要关注因为资金面和诸多政策和政治事件可能带来的扰动。美国政府关门延续、英国议会对退欧协议的投票、美联储12月份议息会议纪要公布及1月份议息会议召开等事件仍值得密切关注。
      

        总体而言,当前市场仍处反复波动状态,密切跟进逆周期调控政策落地及中美贸易谈判进展,操作上仍建议灵活控制仓位。继续关注业绩明确及政策确定性强的通信、传媒板块,中期继续关注基本面优秀的消费白马股。

慧泉资本

(编辑:hqadmin)
0 条评论
直接点击发布即可作为游客留言。
C慧泉资本有限公司 Copyright©2015 版权所有     |     粤ICP备15088542号

     客服电话:020-37028680     深圳前海慧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ICP备案号:粤ICP备15088542号    

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及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募集机构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一)公开出版资料;

(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

(三)海报、户外广告;

(四)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

(五)公共、门户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

(六)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

(七)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八)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慧泉基金谨遵《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私募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提示,并注册成为慧泉基金特定的合规投资者,方可获得慧泉基金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

我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
用户登录
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及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募集机构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一)公开出版资料;

(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

(三)海报、户外广告;

(四)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

(五)公共、门户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

(六)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

(七)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八)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慧泉基金谨遵《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私募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提示,并注册成为慧泉基金特定的合规投资者,方可获得慧泉基金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

我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
用户注册
注册即表示您同意《慧泉基金服务协议》
已有账号?立即登录 >>
合格投资者会员注册问题
1、请问您是个人投资者还是机构投资者?
个人 机构
2、您是否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您是否知悉: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金融产品,或者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非法拆分转让,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机构应当确保投资者已知悉私募基金转让的条件。投资者应当以书面方式承诺其为自己购买私募基金,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基金。"
4、您是否知悉: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
5、您是否知悉: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私募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注册提示,并申请注册成为我司特定的合规投资者,经我司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我司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
修改密码
您己注册成功
感谢您的注册
密码修改成功!
对不起!
您目前还不符合中国证券基金协会所设定的合作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