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展示

details

网站公告:测试信息来自互联网,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慧泉研究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慧泉视点 > 慧泉研究 > 正文

06月24策略周报︳中美经贸谈判有望重启、科创板带动资本市场改革预期升温

更新时间:2019-06-24 14:00:00点击次数:1677次字号:T|T

        上周市场受多方面积极因素影响,各主要股指延续反弹。全周上证指数上涨4.16%,深证成指上涨4.59%,中小板指上涨5.03%,创业板指上涨4.80%,沪深300指数和上证50指数分别上涨4.90%和5.50%盘面上,非银金融领涨市场,环保、计算机、电子等行业涨幅居前。短期看,中美经贸谈判有望重启、科创板带动资本市场改革预期升温,市场短期反弹,但仍需跟进中美贸易谈判进展。中期看,市场走向将取决于国内改革政策推进带来的宏观经济和企稳盈利改善。


        展望本周,重点关注以下事件的影响

          1、G20峰会召开,中美首脑会晤成焦点。上周二,中美双方首脑的一通电话,扭转了市场对于贸易战过于悲观的预期。而美国商务部在21日以国家安全关切为由,将中科曙光和江南计算技术研究所等5家中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禁止它们从美国供应商采购零部件,这一举动可以认为是美国政府仍在极限施压,争取更多的谈判筹码。本周G20峰会中美首脑会晤及7月2日3000亿美元关税的最终决定日,仍然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目前中美贸易摩擦虽有缓和,都仍需保持一份警惕。

          2、科创板启动申购,关注资本市场改革措施。本周四,市场将正式迎来科创板准“第一股”华兴源创的申购,标志着科创板正式启动,政策上需要一个稳定的环境。近期,包括专项债新规落地、重大资产重组新规出台、十大券商获央行核准调高短期融资券待偿余额上限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市场维稳预期,中期看资本市场政策环境的改善将有利于市场心态的恢复。

          3、海外方面。美联储、欧央行释放宽松信号,欧美股市普涨,中东形势紧张推升油价持续走高。本周除G20峰会外,美联储主席鲍威尔将亮相美国外交关系协会活动并发表讲话以及中东伊朗局势的变化值得关注。


        总体而言,市场短期反弹,但震荡格局未改,仍需保持耐心。关注中美贸易谈判进展及国内政策的落地。操作上,中线继续关注业绩稳定性强的绩优白马及盈利底部拐点向上且受政策利好支持的软件、5G通信等科技成长板块。

慧泉资本

(编辑:hqadmin)
0 条评论
直接点击发布即可作为游客留言。
C慧泉资本有限公司 Copyright©2015 版权所有     |     粤ICP备15088542号

     客服电话:020-37028680     深圳前海慧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ICP备案号:粤ICP备15088542号    

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及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募集机构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一)公开出版资料;

(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

(三)海报、户外广告;

(四)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

(五)公共、门户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

(六)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

(七)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八)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慧泉基金谨遵《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私募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提示,并注册成为慧泉基金特定的合规投资者,方可获得慧泉基金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

我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
用户登录
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及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募集机构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一)公开出版资料;

(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

(三)海报、户外广告;

(四)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

(五)公共、门户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

(六)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

(七)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八)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慧泉基金谨遵《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私募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提示,并注册成为慧泉基金特定的合规投资者,方可获得慧泉基金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

我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
用户注册
注册即表示您同意《慧泉基金服务协议》
已有账号?立即登录 >>
合格投资者会员注册问题
1、请问您是个人投资者还是机构投资者?
个人 机构
2、您是否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您是否知悉: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金融产品,或者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非法拆分转让,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机构应当确保投资者已知悉私募基金转让的条件。投资者应当以书面方式承诺其为自己购买私募基金,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基金。"
4、您是否知悉: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
5、您是否知悉: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私募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注册提示,并申请注册成为我司特定的合规投资者,经我司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我司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
修改密码
您己注册成功
感谢您的注册
密码修改成功!
对不起!
您目前还不符合中国证券基金协会所设定的合作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