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展示

details

网站公告:测试信息来自互联网,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新闻动态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百度启动“应用基金奖励计划”

更新时间:2012-01-17 11:06:57点击次数:1120次字号:T|T

当下,开放平台的APP模式正席卷全球,国外的鼻祖Facebook借助开放平台力量,聚拢了5亿用户,谷歌Android系统以开放横扫手机市场,苹果App Store模式更成为行业经典。APP的开放浪潮势不可挡,中国互联网行业也开始集体行动,百度、腾讯、新浪、淘宝等纷纷逐鹿开放平台,APP商业模式日渐主流。近日,百度更是在应用开放平台领域重磅出击:宣布启动应用基金奖励计划,投入数亿元激励第三方应用开发者和运营商,为搜索用户创新更多优质应用。

与大多数APP开放平台不同的是,百度开创了全球第一个由平台方“自掏腰包”成立基金为优秀免费应用买单的APP平台。奖励的目标将是免费应用的资源方(开发者或运营商),按用户在网页搜索中的日有效使用量,进行奖励计费,未来还会根据资源方对用户体验的贡献程度评分划级,对于评分级别越高的资源方将给予更多奖励。

应用变现 让第三方有利可图

如今应用开放平台可谓蔚然成风,然而,产业链层面的火热却很难解决开发者自身生存状态的矛盾和挣扎。即使在最为火爆的苹果APP Store,能够真正赚钱者也还是少数,更多的人则是在陪太子读书。在国内市场,受制于民众免费观念的侵蚀,广大开发者和运营商的“钱途”更为渺茫,应用开放平台,似乎只是“看起来很美”。

然而,百度应用开发者基金奖励计划的隆重开启,让广大开发者和运营商看到了希望。根据这一计划,百度预计将投入数亿元,面向平台所有开发者或运营商鼓励创新应用的开发。百度开放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百度愿意为可持续发展的行业生态的建立做出表率,除了提供各个层面的强力支持,也包括实实在在的利益回报,让应用变现,让开发者劳有所得,有利可图。百度通过“自掏腰包”的输血方式,将推动更多的开发者参与进来,创造更多的高品质应用,让免费的应用也能转化成收益。“现在我不用过多考虑赚钱的事,只要能开发出网友喜欢的作品,百度会来买单。”奖励计划出台后,有开发者兴奋的表示。

同步起跑  流量及品牌双重提升

在国外,成功的开放平台几乎主导了行业的发展方向,应用提供方“寄人篱下”,自主发展和品牌提升空间并不大,尤其是一些实力较小的开发者,即使有优秀的应用产品,脱颖而出的机会并不大,最终很容易形成几家APP独大的局面。

百度开放平台则着重开发者的长远利益,通过分享百度每日数十亿的检索流量及覆盖95%网民群体的品牌影响力,开发者可以共享高黏性、高忠诚度的平台效应,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用户的认可,争取到海量用户和自身品牌价值的提升。

显然,这是与单纯注重收益为主的开放平台最大的区别。通过对免费应用的支持,任何一个开发者,都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所面临的机遇都是平等的,这对于国内的第三方开发者来说不只是福音,更是加速创业的不竭动力。

扶持应用创新力量成长壮大

不可否认,Facebook、苹果等国外通行的分成模式,刺激了开发者的成长,催生了一大批优质的游戏、商务、娱乐等应用,但也滋生了开发者“赚一票就走”的心态,这对于第三方开发商或运营商的成长来说,并无益处。
百度应用基金奖励计划的设立初衷在于扶持互联网行业的创新力量,更注重开发者的成长帮助,期望通过一套透明、有效的合作机制,一个利益共享平台、以及技术和资金的有效扶持,推动互联网创新力量的崛起并逐步壮大。

百度也透露,此次“应用基金奖励计划”的启动仅仅是百度开放平台战略规划中的重要一步,未来百度还将会有一系列举措出台,不排除对一些有潜力的开发者和运营商尝试深入合作,为其提供后续的技术和资金上的帮助。

业内专家表示,APP开放平台模式将是未来互联网发展的趋势,以百度应用基金奖励计划为序曲,百度的APP开放将为用户带来更全面、便捷的应用体验,大大降低使用门槛,使用户便捷实现在线娱乐、在线游戏、在线商务等功能。同时对行业来说,更具深远意义:开放架构通过调动产业链开发者、运营方等资源,将打破传统技术壁垒,改变应用分散、使用率低、优质应用被淹没等一系列弊端,营造更为健康有序的循环生态链,这不仅是互联网架构的一次革命性升级,更是未来互联网生态系的雏形。

(编辑:admin)
0 条评论
直接点击发布即可作为游客留言。
C慧泉资本有限公司 Copyright©2015 版权所有     |     粤ICP备15088542号

     客服电话:020-37028680     深圳前海慧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ICP备案号:粤ICP备15088542号    

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及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募集机构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一)公开出版资料;

(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

(三)海报、户外广告;

(四)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

(五)公共、门户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

(六)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

(七)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八)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慧泉基金谨遵《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私募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提示,并注册成为慧泉基金特定的合规投资者,方可获得慧泉基金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

我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
用户登录
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及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募集机构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一)公开出版资料;

(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

(三)海报、户外广告;

(四)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

(五)公共、门户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

(六)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

(七)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八)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慧泉基金谨遵《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私募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提示,并注册成为慧泉基金特定的合规投资者,方可获得慧泉基金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

我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
用户注册
注册即表示您同意《慧泉基金服务协议》
已有账号?立即登录 >>
合格投资者会员注册问题
1、请问您是个人投资者还是机构投资者?
个人 机构
2、您是否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您是否知悉: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金融产品,或者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非法拆分转让,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机构应当确保投资者已知悉私募基金转让的条件。投资者应当以书面方式承诺其为自己购买私募基金,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基金。"
4、您是否知悉: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
5、您是否知悉: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私募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注册提示,并申请注册成为我司特定的合规投资者,经我司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我司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
修改密码
您己注册成功
感谢您的注册
密码修改成功!
对不起!
您目前还不符合中国证券基金协会所设定的合作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