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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泉资本(0424)

更新时间:2017-04-24 08:38:00点击次数:1042次字号:T|T

          上周A股市场各主要股指出现大幅调整,资金面因素为核心影响因素。全周上证指数下跌2.25%深成指下跌1.95%中小板指数下跌1.23%创业板指数下跌2.57%。打击游资题材炒作、操纵股价等行为和清理整顿违规资金、产品等金融强监管内在影响资金面风险显现,这影响或比去年11月份整顿保险不规范举牌行为力度更大更深远,市场呈现“冰火两重天”的分化格局持续时间更长。基于对宏观经济增长的分歧及资金面的负面影响的判断,部分机构及中长线资金加大配置以基本面稳定且防御为主的大消费类板块龙头,茅台、格力、云南白药等为代表的白马股逆势攀升创股价历史新高,价值投资政策利导进一步获得市场的认可,并预期仍有一定的持续性。

 

          短期市场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的动态影响:

             一、央行借近期宏观经济基本面企稳向好和人民币汇率相对稳定的有利时机逆周期操作收紧流动性压缩信贷扩张对资金面的影响;

             二、全球最大资产管理公司贝莱德资本表示支持将A股纳入MSCI明晟基准指数。随着MSCI在年初调整纳入A股的方案后,今年6月A股成功纳入MSCI的概率大大增强;

             三、五月中旬举办中国“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会;

             四、中美贸易谈判“百日计划”的开展。

 

          整体上判断二季度风险影响因素仍较多,市场做多动能弱化,继续震荡调整的概率较大。操作上继续建议控制仓位为主,适度把握结构性机会。投资方向继续重点关注地方混改受益类、环保推进碳交易市场的建设PPP项目推进受益类和医药卫生等领域。

慧泉资本

(编辑:hq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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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及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募集机构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一)公开出版资料;

(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

(三)海报、户外广告;

(四)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

(五)公共、门户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

(六)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

(七)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八)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慧泉基金谨遵《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私募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提示,并注册成为慧泉基金特定的合规投资者,方可获得慧泉基金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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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共、门户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

(六)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

(七)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八)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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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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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您是否知悉: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
5、您是否知悉: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私募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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