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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泉观点(0918)

更新时间:2017-09-18 14:13:53点击次数:944次字号:T|T

         上周市场整体上涨动力不足,短期面临一定的回调压力。全周上证指数下跌0.35%,深证成指上涨0.84%,中小板指数上涨0.53%,创业板指数下跌0.51%,沪深300指数上涨0.14%。市场整体表现为两大特征一是热点持续性不强,波动性较大,短期内较难形成新的主流热点(如新能源汽车、信息科技、环保等),仍需积累一定的做多动力;二是大金融、大周期等权重股短期处于高位消化获利盘阶段,分化回调压力较大,短期难以带动指数持创新高。

(转载于华尔街见闻)

         展望本周,有如下几个方面影响因素需重点关注:

           1、国庆长假即将来临,而9月下旬至10月中旬期间国际国内市场又面临较多的重大影响因素,如美联储议息会议德国大选国内党的十九大召开金融安全监管的强化推进等,市场机构维持谨慎做多的心态影响明显

           2、股指期货在目前位置阶段适度松绑传递的政策效应,这几年市场新生机构力量量化对冲基金将预期迅速回位,策略调整带来的仓位配置及对冲风险等将影响市场内在资金配置方向;

           3、人民币阶段性升值及传统周期类品种目前阶段的价格敏感性较大,供给侧与需求侧的市场真实矛盾明显,上周公布的8月份经济指标全面放缓的压力加大了市场机构的分歧,预期分化仍将持续一段时间。

         本周投资策略:鉴于近期市场重大影响因素明显加大,指数短期面临一定的调整压力,但暂无出现转折性的风险因素,结构性机会依然存在。操作上建议适度控制仓位,耐心把握三季报及年报基本面向好的行业龙头个股的投资机会,继续重点关注中期看好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细分及三季报及年报业绩有超预期提升的科创龙头。

慧泉资本

(编辑:hq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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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及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募集机构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一)公开出版资料;

(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

(三)海报、户外广告;

(四)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

(五)公共、门户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

(六)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

(七)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八)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慧泉基金谨遵《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私募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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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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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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