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展示

details

网站公告:测试信息来自互联网,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慧泉研究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慧泉视点 > 慧泉研究 > 正文

慧泉观点(0122)

更新时间:2018-01-22 10:05:49点击次数:1162次字号:T|T

        上周市场再现一九行情,结构分化依然明显。全周上证指数上涨1.72%,深证成指下跌1.45%,中小板指下跌2.51%,创业板指数下跌3.22%,沪深300指数和上证50指数分别上涨1.43%和3.29%。盘面上看,银行、证券为代表的大金融板块接力消费白马表现突出,业绩改善、估值修复仍有空间及机构仓位低配等因素推动增量资金对金融板块的布局,而在金融强监管的背景下,后期仍需关注监管超预期带来的市场波动。中期看,支持市场向上的乐观因素未变。短期看,市场快速上涨后仍可能出现反复,政策方面仍受金融监管主基调影响、春季CPI预期较高叠加春节前期利率一般上行,2月份资金面可能再次偏紧。

(转载于华尔街见闻)

 

    展望本周,需重点关注的因素包括:

          1、宏观流动性方面。下周央行公开市场有8200亿元逆回购到期,周三有1070亿元MLF到期。上周央行累计净投放5900亿元并进行了3980亿元MLF操作。表明当前央行对春节前流动性维稳调控的基调仍在持续,预计近期资金面整体仍将延续紧平衡态势。本周四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将全面实施,市场预测可释放的流动性为7000-8000亿元。

          2、年报预告及业绩披露。上周五,2017年年报披露大幕拉开。截至昨日,沪深两市已有1536家公司发布了2017年业绩预告,其中1211家公司业绩预喜,占比近八成。随着年报披露工作的展开,市场焦点将更聚焦业绩确定性,业绩好、低估值带来的“EPS+PE”双驱动及高分红率的优质公司将会受到资金青睐。

          3、海外方面。上周五美国参议院未通过临时支出法案后,美国政府进入关门程序,由此引发的连锁反应需重点留意。此外,世界经济论坛年会将于1月23日至26日在瑞士达沃斯举行,日本央行、欧洲央行亦将在本周公布利率决议,其货币政策正常化进程仍是2018年的重点关注点。

 

        总体而言,短期市场快速上涨后仍有反复的可能,重点留意金融监管预期及海外市场的干扰。操作上合理控制仓位,继续重点关注业绩与估值匹配度较高的大消费板块及代表未来产业方向的5G人工智能大数据环保新能源等板块,耐心把握优质龙头个股的布局机会

慧泉资本

(编辑:hqadmin)
0 条评论
直接点击发布即可作为游客留言。
C慧泉资本有限公司 Copyright©2015 版权所有     |     粤ICP备15088542号

     客服电话:020-37028680     深圳前海慧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ICP备案号:粤ICP备15088542号    

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及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募集机构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一)公开出版资料;

(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

(三)海报、户外广告;

(四)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

(五)公共、门户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

(六)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

(七)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八)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慧泉基金谨遵《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私募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提示,并注册成为慧泉基金特定的合规投资者,方可获得慧泉基金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

我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
用户登录
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及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募集机构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一)公开出版资料;

(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

(三)海报、户外广告;

(四)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

(五)公共、门户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

(六)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

(七)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八)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慧泉基金谨遵《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私募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提示,并注册成为慧泉基金特定的合规投资者,方可获得慧泉基金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

我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
用户注册
注册即表示您同意《慧泉基金服务协议》
已有账号?立即登录 >>
合格投资者会员注册问题
1、请问您是个人投资者还是机构投资者?
个人 机构
2、您是否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您是否知悉: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金融产品,或者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非法拆分转让,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机构应当确保投资者已知悉私募基金转让的条件。投资者应当以书面方式承诺其为自己购买私募基金,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基金。"
4、您是否知悉: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
5、您是否知悉: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私募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注册提示,并申请注册成为我司特定的合规投资者,经我司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我司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
修改密码
您己注册成功
感谢您的注册
密码修改成功!
对不起!
您目前还不符合中国证券基金协会所设定的合作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