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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策略周报︳海外风险事件密集、国内政策落地仍有时滞,市场谨慎情绪依然浓重

更新时间:2018-12-24 15:03:00点击次数:1169次字号:T|T

        上周市场整体呈现弱势下探走势,全周上证指数下跌2.99%,深证成指下跌3.83%,中小板指下跌4.88%,创业板指下跌3.06%,沪深300指数和上证50指数分别下跌4.31%和4.84%。盘面上,市场成交继续萎缩,行业指数全线下挫,生物医药、银行保险领跌,而传媒、通信、农业等跌幅相对较小。短期看,海外风险事件密集、国内政策落地仍有时滞,市场谨慎情绪依然浓重。中期看,仍需关注中美贸易谈判进程、国内经济下行风险及减税降费措施的落地。

        展望本周,2018年交易即将收官,需重点关注的事件包括:

          1、重要会议召开。上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点提及加快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强调防范经济风险和“六稳”目标,提出将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本周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和2019年财政会议将召开,明年中央财政及农村经济工作目标备受关注。

          2、工业企业利润公布。本周四,统计局将公布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受需求走弱及供给侧政策趋弱影响,市场预计工业企业盈利能力将进一步下行,年底工业企业利润增速将将至13%左右。宏观经济下行及微观企业盈利下滑趋势明显,未来仍需宏观调控政策持续加码。

          3、海外方面上周欧美主要股市全线大跌,短期市场情绪谨慎,叠加政治事件扰动和圣诞假期交易清淡等因素,海外市场仍存波动风险。


        总体而言,短期海外市场波动风险仍存,国内仍需等待更强的政策信号,预计股指将维持弱势震荡格局。操作上仍建议灵活控制仓位,继续关注政策确定性强的通信、传媒板块,中期继续关注基本面优秀的消费白马股。

慧泉资本

(编辑:hq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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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及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募集机构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一)公开出版资料;

(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

(三)海报、户外广告;

(四)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

(五)公共、门户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

(六)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

(七)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八)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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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私募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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